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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國安 江蘇
  潘石屹先化療飲食注意生在近日的微博中稱,他在首都機場高速收費處拍照被保安阻攔,後者還聲稱要喊警察來抓人,“我忙拿出了一證書,證書救了我。”
  有記者採訪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發展公司,收費部張部長證實了這件事兒。當時保安員發現一輛豐田汽車停在收費廣場的路邊,便上前詢問情況,潘石屹自稱要拍霧霾下的收費站,保安員強調此處不能停車,希望潘儘快駛離。潘開始並不答應,並蒸烤箱亮出了北京市人大代表證。但是他只是快速拍了幾張,便駛離了現場。張部長介紹,高速公路路邊也不能隨意停車,停車拍照更不允許,並不是潘石屹的“證”起了作用,主要是他離開速度較快,保安員沒有追究。
  這樣看來,潘石屹所謂“證書救了我”HI-Q褐藻糖膠的說法是一個誤解。但我要說的是,潘石屹高速公路“亮證”壓根兒就是錯的,錯在誤解了人大代表的權利,誤解了人大代表證的用途。
  潘石屹違規停車和拍照,本來就不對;亮出人大代表證來“擋駕”,就更錯了。或許在他看來,停車拍照固然違規,但是人大代表證可以讓自己獲得特許。潘石屹在此自覺中谷製冰機不自覺地把人大代表證變成了特權通行證。
  這其中有兩個原則性問題。一是,人大代表沒有法外特權。人大代表有審議權、提議案權、選舉權、質詢權、提罷免案權、表決權、建議批評權、言論免究權,甚至還有人身特別保護權。但是,人大代表沒有法律之外二手Manitowoc的特權。相反,有關規定要求人大代表要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敢於同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作堅決的鬥爭。對於社會管理的各項制度,哪怕是一個停車規定,人大代表也只能和普通公民一樣遵守,且帶頭遵守。
  二是,人大代表證也不是特權通行證。人大代表什麼時候應該“亮證”?人大代表可以憑代表證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秘書處報到,領取大會出席證和有關文件;可以憑代表證參加本級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的視察、執法檢查等活動和有關會議;可以持代表證開展經常性的就近就地視察活動;可以憑代表證約見有關國家機關領導人員,進出本級人大常委會機關;代表的人身自由和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出示代表證,制止非法侵犯。人大代表在參加代表活動、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時候,應隨身攜帶;而在非履行職務時,則不需要“亮證”。
  現實生活中,確有少數人大代表在不適宜的場合,或在違規違法、和群眾發生糾紛時,喊出“我是人大代表”,亮出代表證。這種言行,似乎是在宣示自己擁有高於普通公民的特權。其實恰恰相反,人大代表要聯繫群眾,受群眾監督,弄得不好,還會被群眾罷免。
  潘石屹以為自己的代表證發揮了作用,我覺得有必要把真相告訴他。倒是那位機場的張部長,認識要高得多:潘石屹如果需要到機場高速調研,公司將在確保安全情況下,配合其工作。看來,各級人大應加強對代表的培訓,讓他們明白,人大代表什麼情況下可以“亮證”。  (原標題:潘石屹先生的代表證亮錯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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