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沙頭角海關查獲走私案件。 資料圖
  深圳市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負責人鄭小梧,涉嫌通過向海關領導行賄而上位,最終掌控中英街車輛進出命脈。獲得權力之後,安排關員放縱走私,對交了黑錢的走私車輛予以放行。在該科內部亦按照職位分配“黑錢”,僅一副科長一月就分得4萬元。
  這一腐敗窩案在2014年元旦前後由鹽田區檢察院揭開,引爆沙頭角海關內部上下級之間買官賣官,買官者又將權力變現,通過放縱走私斂財的內幕。近日,多宗案件陸續進入審理程序。
  兩領導五關員被查
  據知情人介紹,2014年元旦前後的一天,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交易規律之後,鹽田區人民檢察院的偵查員衝進了沙頭角海關辦公室。
  辦公室內,走私客與海關工作人員之間的交易正在進行。走私客與海關工作人員被偵查員當場拿下。除此之外,偵查員更是在現場查獲大量用來交易賄賂的贓款。一些款項已經被分裝到信封,將送往各海關工作人員的手中。
  知情人告訴南都記者,這一突擊抓捕行動驚動了沙頭角海關關長吳文奎。他當時趕到現場,見到局面失去控制,臉色鐵青。當夜,吳文奎在關內召開緊急會議,商量應對之策。
  不過事件持續發酵,鹽田區檢察院先是於2014年1月2日對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5名工作人員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包括旅檢四科負責人鄭小梧,以及該科關員沙某、陳某榮、陳某基等。中英街多年來走私猖獗。該科負責中英街車輛進出通道的查驗放行,案件直指放縱走私。而隨著案件的持續調查,鄭小梧以及沙某又供出向海關關長吳文奎、海關專職黨委副書記陳銳全行賄的線索。
  2014年1月10日,沙頭角海關關長吳文奎與沙頭角海關專職黨委副書記陳銳全雙雙因為受賄被刑事拘留。
  兩名海關領導以及五名海關工作人員的被查獲,揭開了沙頭角海關內部、上下級之間買官賣官,買官者又將權力變現,通過放縱走私斂財的內幕。
  上下級買官賣官
  根據檢方的指控顯示,2011年1月,吳文奎調到沙頭角海關任關長、黨組書記。當時陳銳全擔任沙頭角海關旅檢三科科長,鄭小梧則是沙頭角海關辦公室副主任,這一個科長一個副科長,在謀求升遷過程中,都向關長吳文奎行賄買官。
  2012年上半年深圳海關開展處級領導職位選拔任用工作,陳銳全提前給吳文奎送了5萬元人民幣,讓吳文奎關照推薦,並爭取票源。
  2012年4、5月份,陳銳全如願成為沙頭角海關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系黨組成員、副處級幹部,為表達對吳文奎的感謝,再次送其5萬元。
  鄭小梧也是相同的買官路徑,他的買官對象不僅關長吳文奎,還有副書記陳銳全。
  鄭小梧先後向關長吳文奎行賄高達21萬元,向副書記陳銳全行賄13萬元。鄭隨後步步升遷,先是參加深圳大運會工作組進行鍛煉,大運結束後,調任到旅檢三科任副科長。2013年5月,擔任旅檢四科副科長,主持該科工作。
  截至當年年底案發,由於海關內部沒有科長的編製,鄭小梧未能得到提拔,但一直是該科的實際負責人,主持科室工作。
  買官後放縱走私變現
  通過金錢購買來的官位和權力,自然急需要變現。陳銳全作為該關黨組成員,除了接受下屬鄭小梧的賄賂,2013年12月,案發之前,還接受旅檢四科主任科員沙某行賄1萬元。
  鄭小梧則是向走私客收取賄賂,放縱走私。中英街一半是深圳,一半是香港,內地人持證進入,通常游客每次購買的生活用品不能超過3000元,當地居民每次購買攜帶的生活用品不能超過500元。
  一直以來,該地都是內地人選購價格便宜質量有保證的香港生活用品重地,同時該地也是香港向內地走私的重要通道,幾乎年年有大型打擊走私行動,但是屢打不絕。
  根據該科副科長盧某的證詞,鄭小梧擔任負責人後,就開始統一安排放行走私車輛,並安排指定人員收取好處費。
  另一關員黃某的證詞更為明確,2013年5月鄭小梧開始主持工作,7月開始,科里安排鄧永紅(音)擔任總帶班,鄧永紅向科里每個人發出需要關照的車牌號,並由鄧負責與走私客聯繫,收取好處費。
  該科一名機動副科長胡某2013年8月才從其他科室調到旅檢四科。他剛一來,就瞭解到科里有收好處費安排放縱“水客”利用車輛超量拉雜貨的情況。“鄧永紅告訴我,這是科里的慣例。”
  究竟要如何關照這些嚴重超量運輸港貨走私的車輛?關員黃某的證詞稱,查驗通關時要放鬆查驗予以放行。
  副科長盧某的證詞總結稱,該科的放縱走私是集體行為,每個環節都需要人配合。其中科長要同意和安排,副科長具有現場監督抽查的職責,現場負責的官員要具體查驗放行。三者缺一不可。
  每車收錢1200—1500元
  進入到2013年12月,反腐風暴襲來的前夕,該科的集體腐敗更為“規範”和“制度”化,也更為瘋狂。
  多名內部證人的證言稱,12月上旬,在鄭小梧的指揮下,該科分為三個組,三個副科長各帶一個組,三個關員分別擔任組長,並各自安排人負責聯絡“水客”車輛,收取好處費。給好處費的時間也形成一定的規律。同時,鄭小梧將走私資源進行分配,副科長盧某就分到約20輛走私車資源。
  走私車輛究竟要如何來繳納保護費?以走私客深圳市鹽田區海山街道海景居委會副主任陳建華為例,根據檢方指控,其是在2013年10月開始通過行賄來走私。經旅檢四科負責人鄭小梧同意,他利用一輛小轎車和一輛商務車出入沙頭角邊境特別管理區,違規超量運載日用雜貨,並按照商務車每車次1500元、小轎車每車次1200元的標準行賄鄭小梧等旅檢四科關員。
  根據統計,2013年12月2 7日至2014年1月1日短短六天內,陳建華共利用這兩輛車出入沙頭角邊境特別管理區違規超量運載日用雜貨56車次,向鄭小梧等旅檢四科關員行賄合計人民幣65000元。
  [如何分贓]

  副科長一個月分黑金4萬元
  當然,海關領導也有介入放縱走私。如2013年9月的一天,中英街內港貨商店老闆陳偉群,就給吳文奎4萬元,讓其關照不要查扣其車輛和貨物。吳文奎指示鄭小梧給予方便。
  南都記者尚未獲得全部走私車輛的數據,不清楚全部涉案金額。但從南都記者獲得的幾份黑金分配名單來看,普通關員到副科級領導,一月黑金進賬都在三四萬元左右。
  副科長盧某就稱每次分的錢,都是由其他同事拿來,用信封裝好,信封上面有時候寫了盧某字樣,有時候裡面會有紙條,標明放縱了多少車次,車次後面會乘以“300”字樣。盧某推斷,他從每次放縱一輛車走私分得的贓款為300元。
  機動副科長胡某則在證詞中證實這一說法,說通常一輛車一次收費1200元,副科長每次分300元,現場執法的人員每次分500元,其他分給誰,胡某的證詞中沒有提及。
  副科長盧某稱,在2013年12月分組之前的幾個月,他陸陸續續分得約3萬元。12月分組之後,黑金暴漲,當月中旬和下旬兩次共分得4.29萬左右。
  機動的副科長胡某則是在所有副科長不在崗時,代為履行副科長職務,可謂是到各組打游擊,分配就不是太穩定。他的證詞中說,12月之前的幾個月才分了8000元左右,12月份當月則從不同的兩個組分得將近3萬元。
  普通關員黃某也稱,12月份之前的幾個月,只分得五六千元,12月份當月則陸陸續續從組長沙某手中分得3萬元左右。
  不過,好景剛剛到來,開頭的一幕突現,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集體放縱走私戛然而止。據悉,目前吳文奎受賄案,陳銳全受賄、行賄案均已開庭審理。走私客陳建華涉嫌走私案亦兩次開庭審理。五名海關官員涉嫌放縱走私案則仍在審查起訴中。
  旅檢四科斂財術
  分組
  該科分三組,各自安排人負責聯絡“水客”車輛
  發號
  總帶班向科里每人發出需要關照的車牌號,統一安排放行走私車輛
  聯絡
  專人負責與走私客聯繫,收取好處費
  收費
  通常一輛車一次收費1200元
  分贓
  副科長每次分3 0 0元,現場執法的人員每次分5 0 0元;其他分給誰,未知
  標價
  黑金一般用信封裝好,標明放縱多少車次,車次乘以“3 0 0”“500”等字樣
  進賬
  普通關員到副科級領導,一月黑金進賬約三四萬元
  本版採寫:南都記者 李亞坤
(編輯:SN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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